中国徐州网-徐州新闻网(全媒体记者 邬政)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第一职责,探索嵌入式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永远在路上。一年来,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按照省、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的途径和措施,确保监督触角嵌得进、融得入,不断往深里走,朝实里做;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力争将问题发现在早、处理在小,实现政治效果、法纪效果、社会效果相统一;发挥“探头”和“哨兵”作用,处理好“森林”和“树木”的关系,着力维护驻在部门良好的政治生态。
提高权威性:加强主体责任履职监督
2018年初,该组推行“两个责任”清单制度,督促指导5家驻在部门分别制定党委(党组)、主要领导、班子成员、处室(单位)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共207项,明确具体任务,签订责任状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体系。同时制定监督责任清单,明确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、履行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16项监督任务。
该组组长臧其胜表示,要通过强化巡查整改监督,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。该组持续强化开展 “六个一”活动的督导,深化部门“三清示范区”建设。强化人事考试监督,确保公务员国考、省考等安全有序。扎实推进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,共排查问题67个,强化调研督导检查,严防走偏走空。
提高实效性:加强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监督
2018年初,该组推行“三重一大”等重要事项“一事双报告制度”,紧盯驻在部门重大事项,注重把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。要求驻在部门在党委(党组)会(班子会议)研究“三重一大”等重要事项前3天,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填报《重要事项报告登记表》,做到既要报告事项的具体内容,也要报告事项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。目前,共收到重大事项报告42件,要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16件,有效地防范了重大事项廉政风险的发生,重要事项不报告不上会,已成为驻在部门的共识。按照职责要求,该组主动参加驻在部门党委(党组)会议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等,对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时开展全程监督,共参加会议90余次,提出监督意见36条,其中暂缓研究实施6项。同时强化对驻在部门“三重一大”重要事项事后检查与督导,特别是重大资金项目,通过查阅账目、调阅审计资料、实地检查、走访有关人员等途径,加强对重大资金支出的监督检查。通过事后监督发现存在不规范的问题4项,提出整改意见6条。
提高针对性:加强“关键少数”监督
该组对5家驻在部门共梳理招标采购、财务报销、选人用人、行政审批、考试招录、职称评定、技能鉴定、工伤鉴定、行政执法、劳动仲裁等关键岗位42个166人,在原先排查廉政风险点313个的基础上,又新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7个,将这些岗位和人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,与驻在部门定期举行廉情分析会,以及通过信访、排查等渠道,及时掌握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操守情况。先后建立机构设置、人员信息、“三重一大”、租赁房屋、廉政风险、作风监督等25项基础工作台账,对5家驻在部门279名科级干部全部建立起廉政档案,并对档案逐一审核,发现40份档案中存在个人信息漏报等问题,通过下发监督反馈意见进行逐项逐人整改落实。
在调查案件时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也追究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的责任。
构建常态机制:加强日常监督
2018年起,以“察实情、强监督、促警醒”为目的,该组开展“三谈三建议”活动,面向驻在部门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、党支部书记、纪检委员、中层党员干部,采取“面对面、心对心”的谈心谈话方式,开展谈领导、谈个人、谈下属的“三谈”,向驻在部门党委(党组)提落实主体责任、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落实监督责任、结合部门实际提开展廉洁政治“三清示范区”建设的“三建议”活动,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,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警示提醒,对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向驻在部门党委(党组)反馈落实整改。同时,对驻在部门13名新任职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,增强新任职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,让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成为大家的自觉。
该组通过组织专项工作考评、专项调研、专项明察暗访等措施,做实做细日常监督,切实做到从严、常在、常态。通过组织驻在部门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的考评通报,深化了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效果,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;通过开展津贴补贴发放、餐饮发票、“三公”经费、节假日作风建设等专项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问责。该组通过建立科级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、严格请销假报备制度、重要假节日廉政微信提醒等措施,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。工作中,关注党员干部社交圈、朋友圈、生活圈。针对有关反映,适时提醒,提高党员干部抵御被围猎的警惕性。
构建上下贯通机制:加强纪检队伍建设
目前,该组督促指导驻在部门选优配齐机关党委纪委委员、总支、支部纪检委员,并通过以会带训、实战指导等形式加大对纪检委员的培训力度,不断提高他们纪检业务能力和水平。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,定期部署交流工作。联络员成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委(党组)的桥梁和纽带,在推动市纪委监委的相关工作落实上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同时,该组与派驻5个系统的县(市)区纪检监察组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,开展定期交流座谈、典型案例互通分析、专项督查等方式,探索建立上下联动、共同防控的有效监督机制。
2018-10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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